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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实用知识问答(三)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1         ★★★

1.产学研结合的途径有哪些?
答:第一,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实现“双赢”和共同发展;第二,要积极实施“双证书”制度,大力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第三,要大力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第四,要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2.学校特色是指什么?
答:是指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淀形成的,本校特有的,优于其他学校的独特优质风貌。特色应当对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教学质量作用大,效果显著。特色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应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得到公认。特色可能体现在不同层面:(1)体现在总体上的治学方略、办学观念、办学思路;(2)体现在教育上的特色——教育模式、特色专业、人才特色等;(3)体现在教学上的特色——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环节等;(4)体现在教学管理上的特色——科学先进的教学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
3.学校创新项目是指什么?
答:创新项目主要是指在办学过程中,针对人才培养各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根据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和趋势所作的前瞻性的研究和实践,并在人才培养的实际中得到应用,产生明显的效果。
4.高职高专教师应如何做好实践教学工作?
答:制订教学计划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实践教学在高职高专的教学计划中应占有较大比重,要及时吸收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最新成果,要改革实验教学内容,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训、实践的时间和内容,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实验,增加工艺性、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实训课程可单独设置,以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三年制专业的实践教学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 40% 。
5.我们应如何看待学生的素质教育?
答:我们要将素质教育贯穿于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始终。学校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要以素质教育的思想和观念为指导,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使学生既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又具有爱岗敬业、踏实肯干、谦虚好学和与人合作的精神,安心在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正确处埋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6.高职院校成功与否的标准是什么?
答:一所高职院校成功与否,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其毕业生是否受到社会欢迎,是否有较高的就业率。国家政策和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都应以此为出发点,学校的其他工作也应为此服务。
7.为什么说“以就业为导向”是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方向?
答:这是因为:(1)“以就业为导向”是高职教育践行“三个代表”精神的具体体现;(2)“以就业为导向”是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3)“以就业为导向”是提升高职教育竞争力的必然选择;(4)“以就业为导向”是高职教育突破发展“瓶颈”的关键点。
8.以就业为导向有何重要意义?
答:以就业为导向的就业教育,即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应该是市场上需要的、抢手的、有一技之长的高素质劳动者或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而不是那些基础知识扎实,毕业后仍需要进行较长时间的培训和再教育之后才能胜任工作的人才。近年来的经验证明,凡是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性人才的高职院校,发展就快。这些院校以较高的就业率,以及由此带来的较高的新生报考率说明,高职院校正在以鲜明的办学特色赢得政府、社会和群众的支持。
9.评估工作应掌握的原则有哪些?
答:开展评估工作应掌握的七点原则是:(1)学校内部自评与外部专家评估相结合。(2)条件、过程、目标、结果相结合。(3)全面评估和重点评估相结合。(4)静态评估和动态评估相结合。(5)符合性与多样性相结合。(6)规范性和创造性相结合。(7)注重客观、科学、民主、公正、效率和效益相结合。
10.评估中着重关注的基本要点是什么?
答:评估工作关注的基本要点是三个“符合度”,即学校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符合社会、学生需要和国家规定的程度;学校实际工作状态符合学校确定的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的程度;学校人才培养结果(毕业生)符合学校确定的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的程度。
11.本省对评估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答: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评估对象为全省普通高职高专院校。三年一个评估周期,2005年至2007年为第一评估周期。2004年底以前正式建校的高职高专院校都必须在第一周期接受评估。
12.本省如何设置评估组织机构与实施机构?
    答:省教育厅高教处是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工作评估的组织者,负责制定评估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安排,提出专家库成员建议名单,以及评估结果的上报工作。省教育评估院受教育厅委托,承担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工作评估任务,负责实施评估工作。
13.参评学校参加何种等级的评估是如何规定的?
答:凡举办高职高专教育以来尚未有三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必须先按评估方案中的合格标准接受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凡通过合格评估两年后的学校,或举办高职高专教育以来已有三届(含)以上毕业生的独立设置高职高专院校,以及曾获得原国家教委授予“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称号(学校名单见原国家教委教成[1997]7号文)的成人高校(视为已通过合格评估),可申请本方案中优秀、良好标准的评估。但评估结论可视评估的实际结果而定。
    14.参评学校如何进行自评工作?
答:参评学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评估方案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有关评估的文件,准确理解《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基本精神,掌握各评估指标及观测点的内涵与等级标准,以及学校特色或创新项目要求。(2)认真回顾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管理发展的成果、经验和特色,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的对策,制订整改的方案和措施,把“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落到实处。(3)按评估指标、观测点的等级标准和特色或创新项目要求,系统地搜集、整理、提供主要信息。(4)组织校内专家和干部、教师,按评估指标和观测点的权重系数进行分项自评赋分,并提出各二级指标的自评等级建议。(5)填写学校自评结果汇总表和学校分项自评结果一览表(内容包括指标名称、自评等级,评定该等级的依据说明、证据或佐证资料目录四个方面)。(6)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学校党政领导审定,最终形成学校的《自评报告》。
15.参评学校应提供的资料有哪几类?
答:提供的资料可分两类:一是各评估指标的依据材料,需单独成卷供专家组审阅;二是其他背景材料和原始材料需列出目录备查。
16.参评学校的自评报告由哪些部分组成?
答:自评报告一般可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学校概况(沿革与现状);(2)自我评估(包括在改革、建设、管理、发展总体上取得的成果和自评结果);(3)特色或创新项目的简要说明;(4)存在的主要问题;(5)整改方案、思路及措施。
 
17.学生在评估中应注意些什么? 
  答:全校学生要了解本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目的、意义以及与自身的密切关系,以饱满的热情积极配合学校做好评估工作。要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形成良好考风;要主动学习,勤奋进取,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要有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要有好的身体素质,要积极参加早操、体育课等健身活动;最重要的是自身思想道德修养的不断提升,要讲究礼貌待人、文明用语,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能够自觉参与到与评估有关的各项活动中,努力展示化院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同时,要熟练掌握本学科基础知识,努力提高外语交流能力与计算机应用能力,随时准备参加评估专家指定的测试与专家组指定召开的学生座谈会,配合学校圆满完成本此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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