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管理干部,岗位、条件如下,请有意应聘者与学院人事处联系。
教务处长、副处长: 1、热爱民办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2、具有长期在公办本科高校工作的经历,且在教学系统处级岗位工作满五年以上。 3、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4、年龄65岁以下,身体健康。 人事处长: 1、热爱民办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在公办本科高校从事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经验,担任处级职务五年以上。 2、为人正派,坚持原则,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 3、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4、年龄65岁以下,身体健康。 院办公室副主任: 1、热爱民办教育事业,熟悉高校教育教学规律。具有长期在高校工作的经历,在处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2、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文秘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文字写作水平。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 4、年龄60岁左右,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