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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对2007年贫困学生资助的补充规定
作者:资助管理…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5       ★★★

学院对2007年贫困学生资助的补充规定

根据目前招生进展和陕西省各招生点反映的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招生工作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为响应国家有关对家庭贫困学生资助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凡被我院录取并报到注册的贫困考生,经调查核实后,学院将视情分别给予下列资助:
1、学院设立贫困学生助学金,对贫困生按1、2、3三个等级分别资助1500元、1000元、600元,按每月分别资助150元、100元、60元逐月发放。
2、学院将为贫困生在校期间提供一次性无息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年学费的40%。
二、对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但不享受学院资助的学生,经核实批准,学费可分次缴纳,但必须于学期末缴清。个别情况经学院批准后,可延至下学期初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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