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批准在陕西服装艺术职业学院基础上建立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的评议结果,4月7日,国家教育部正式行文至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在陕西服装艺术职业学院的基础上建立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学院代码为13125;同时撤销陕西服装艺术职业学院的建制。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属本科层次高等院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可举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学校逐步过渡到以本科教育为主。教育部同意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有: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艺术设计、市场营销。教育部要求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加强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探索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经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更多更好的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性人才,为陕西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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